在科技创新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对高校科研发展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指出:“高校要成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领导小组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统筹科研、知识产权、国资、人事、成果转移转化和图书馆等有关机构,积极贯彻《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形成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已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的高校,要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7月15日全天,我校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监审会议并顺利通过监督审核。来自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的专家对我校能源与电力系统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学研究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审核。
2017年,我校在全国率先开展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并于2018年5月顺利通过审核,获得全国高校第一张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165IPG180001R0L)。本次审核是我校继2018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初次认证、2019年监督审核后进行的第二次监督审查活动,旨在评价我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持续符合性和有效性,以确定是否保持认证。
我校分管校长符杨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我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目标进行了简要介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图书馆、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办)、技术转移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艺术教育中心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审核会议。审核组对我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文件管理、体系和过程策划、资源管理、知识产权获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控制过程进行现场审核。
认证审核的通过得益于我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国家标准的良好的贯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通力合作以及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这标志着我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地发展,为我校科研能力提升打下扎实的基础。
未来,我校将持续以《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管理标准,不断完善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知识产权有效地融合到我校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中,激发学校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
技术转移中心张嘉琪 梁雯琦供稿